第七条 城市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,应当以清单方式细化并明确列出信息内容及时限要求,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。在确定公开信息时,重点包含下列内容:
(一)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水、用气、用热等办事服务信息;
(二)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;
(三)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;
(四)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;
(五)社会舆论关注度高、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;
(六)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。
公开内容原则上以长期公开为主,如果涉及公示等阶段性公开的内容,应当予以区分并作出专门规定。
第八条 城市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,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、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具体内容,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:
(一)企事业单位概况
主要包括:企事业单位性质、规模、经营范围、注册资本、办公地址、营业场所、联系方式、相关服务等信息,企事业单位领导姓名,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。
(二)服务信息
1.城市供水行业
(1)供水销售价格,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,有关收费依据;
(2)供水申请报装工作程序;
(3)供水服务范围,供水缴费、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、时限、网点设置、服务标准、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;
(4)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、抄表计划信息;
(5)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;
(6)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;
(7)咨询服务电话、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。
地址: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土门店村
电话:0564-2899001
传真:0564-2899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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